因工作需要,根據《貴州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按照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要求,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方法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登記、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試崗、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計劃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4人。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在我縣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并持《就業創業證》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無投資性、財產性經營收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西藏公務員
1.復員退伍軍人、易地搬遷、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勞動力家庭(優先);
2.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的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城鎮常住居民家庭的人員(即零就業家庭成員);
3.持《殘疾證》的登記失業人員;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記失業人員;
5.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6.失去土地的農民及難以安置的退捕漁民轉為城鎮常住人口的登記失業人員;
7.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及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8.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
9.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對象。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有志于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有較強的吃苦和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或身有殘疾但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公單位)、事業單位辭職未滿5年的;
3.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4.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各類在校生或實習期間未畢業的大中專在校生的;
6.吸食毒品、賭博酗酒的;
7.喪失勞動能力的各類人員;
8.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崗位政策條件的各類人員。
四、報名登記
(一)報名時間
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報名地點:新站鎮人民政府政務大廳一樓。
聯系人:姚波;咨詢電話:0851-26841010 。
(三)報名材料
1.《桐梓縣公益性崗位人員情況登記表》(一式兩份);
2.《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辦證流程:申請人帶上身份證復印件1份及3張1寸照片到新站鎮就業服務中心就業窗口辦理登記;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一寸免冠近期彩照3張;
4.符合相關申請條件的印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如:失業一年以上失業證明、《殘疾證》等)。
五、考試
若報考比例達到3:1,則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若報考比例未達到3:1,則直接進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
(一)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崗位需要的基本理論知識,分數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照報考比例3:1的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面試。
(二)面試。面試采用實操加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辦公軟件基本操作、口頭表達、組織協調、應急應變等基本素質,分數為100分,報考人員面試得分按實操成績的20%加結構化面試成績的80%進行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加面試成績的60%進行計算。如無筆試,則面試成績為總成績。
(三)資格審查。由鎮黨建辦對報考人員提供的基本信息和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并征求紀檢、綜治、公安、所在村(社區)等部門和單位的意見,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以及在規定時間內因電話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原因無法聯系其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六、體檢
報考人員總分由高到低,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對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醫院參加健康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未按規定時間體檢或因本人原因無法完成體檢全部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自動放棄與體檢不合格所空缺的人員職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審查,體檢費和復檢費由報考人員自理。
河北事業單位考試
七、試崗
體檢合格人員安排到鎮內各部門進行1個月試崗鍛煉。試崗結束后,由鎮黨建辦對試崗人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試崗期間,試崗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發放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試崗結束后,經考核不能勝任相關崗位的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審查。
八、公示
經報名登記、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體檢、試崗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經研究確定后將擬聘用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薪資待遇
1.經公示無異議后,明確為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主要負責勞動協助保障工作和后勤服務工作,新站鎮人民政府與被聘用人員依法簽訂不超過1年的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同時,按“一人一檔”要求為新進人員建立個人檔案,檔案包含:進入城鎮公益性崗位申請材料、勞動合同等資料,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協議期內,被聘用人員不勝任工作、考核達不到崗位要求或本人意愿退出崗位的,新站鎮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勞動關系。
2.薪酬待遇按照桐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被聘人員按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發放1760元/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補貼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納費用,并根據工作年限和考核情況按年進行調整,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十、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鎮紀委鎮監委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有失職瀆職、弄虛作假、工作懈怠、疏忽大意、違規操作、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2.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報名登記、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體檢、試崗、公示、聘用、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招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3.本公告由新站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新站鎮人民政府研究確定。
4.新聘用人員在上崗前必須自行解除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
5.在招聘各環節中,因考生未關注公告或不遵照公告執行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附件:
桐梓縣新站鎮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