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法》《遵義市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科級及以下干部選調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和編制空缺情況,遵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面向全市基層擇優選調公務員,為規范有序開展選調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選調計劃及職位設置
本次選調職位共1個,計劃選調公務員1名。選調職位詳見《遵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面向基層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遵義市所轄縣(市、區)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鄉(鎮、街道)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的人員。
(二)選調的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2018年以來錄用的選調生須按照有關規定到村任職滿2年;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任職不滿3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選調資格條件涉及時限要求的,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23年9月1日止。
三、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3年9月4日至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方式
采取線下報名方式進行。在遵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發布考試公告,報名資料報送至遵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黨委辦公室(遵義市行政中心1號樓608)。
(三)報名時需提供如下材料:
1.《遵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面向基層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需經所在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加蓋公章),并經干部管理權限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加蓋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個人干部身份證明材料。包含《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最新任免審批表等復印件,以上材料須加蓋單位或部門印章;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個人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版)。
報考者需對本人所提供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因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四)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在收到報考者提交的《報名推薦表》及相關材料后,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推薦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應向報考者一次性告知,說明理由。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若發現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報考該職位并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大于30人時,進行筆試。若該職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少于或者等于30人時,不進行筆試,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數等于3:1比例的,所有審查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人數不足3:1的,取消該職位選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