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遵義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遵義市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號)精神,結合我縣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見《桐梓縣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表》(附件1)。現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測試的方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現場報名、資格復審、測試體檢、公示、聘用審批、備案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遵義市戶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被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或零就業家庭成員的失業人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脫貧戶家庭、低收入群體、殘疾人家庭優先。
(二)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
2.應聘崗位工作,應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且具備崗位正常履職能力。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和聘用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4.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公益性崗位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及周末除外);
2.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符合條件且有意向人員到所在崗位用人單位(詳見附件1)提出報名申請,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四、報名所需材料
1.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
2.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詳見附件3);
3.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脫貧戶提供貧困證明、低保戶提供低保證明、殘疾人家庭提供殘疾證);
5.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6.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 報名時核驗原件,所有材料提交復印件一份。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查實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資格。
五、其他要求
1.各用人單位需根據本公告自行制定招聘方案,于2024年1月2日—1月5日組織開展面試測評工作,并公示3天后將公示材料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存檔;
2.各用人單位需在1月10日前將所有資料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存檔,具體包含:桐梓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桐梓縣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表、桐梓縣公益性崗位政策告知書(單位、個人)、公益性崗位個人承諾書、城鎮公益性崗位合同、桐梓縣公益性崗位人員情況登記表、用人單位出具的聘用文件、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復印件、相關證書復印件(如:學歷證書復印件、低保證明、貧困證明、殘疾證明)。逾期不再受理,產生的后果由各用人單位自行承擔。
六、聘用管理及崗位補貼
(一)聘用管理
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原則上聘用期限為一年,如合同期滿考核優秀的可以續簽,最長聘用期限不超過3年。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崗位補貼
1.考核合格人員每年簽訂聘用合同,崗位補貼按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即1760元/月);
2.按國家規定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從工資里扣除。
七、紀律監督
(一)各用人單位要高度重視,按照招聘程序,精心組織實施好本次招聘工作。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取消招聘資格。
(二)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名人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
附件:
附件1--桐梓縣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表(第四批).xlsx
附件2--桐梓縣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25.56 KB)
附件3--桐梓縣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docx (14.81 KB)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