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眉山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用人管理暫行辦法》(眉市編發〔2017〕77號)的規定,經公開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測試考核、體檢等程序,初步確定(見附件)為擬聘人員,現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算。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本公示由眉山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市康復醫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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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市康復醫院)招聘編外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docx
眉山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市康復醫院)
2019年10月18日
原標題:眉山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市康復醫院) 擬聘編外工作人員的公示
文章來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1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