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治安形勢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正安公安機關隊伍建設,按照《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遵義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遵義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等有關規定,并報經正安縣人民政府同意,正安縣將組織實施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簡章公布的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能測試、體檢、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實施,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聘崗位和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35名,是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正安縣2023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23年11月27日及以前畢業的人員。具體學歷要求以《崗位表》為準。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5.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從工作調配;
6.符合崗位學歷及年齡要求,具備勝任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7.身心健康,無紋身,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8.年齡要求:01至05崗位年齡為18至30周歲(1992年11月28日及以后至2005年11月27日及以前出生),06、07、08崗位年齡為18至28周歲(1994年11月28日及以后至2005年11月27日及以前出生),年齡認定以本人有效身份證為依據;
9.學歷及身高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學歷,聘用后在第一個合同期內應完成學歷提升,提升至大專及以上學歷;身高要求均為赤足裸身高,詳見《崗位表》(附件1);
10.除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同時滿足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3.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5.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在公安機關異常離職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不能正確認識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1.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條件
報考人員具備下列加分條件的,可以獲得加分。同時具備多項加分條件的,可以累計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同一事項多次獲得表彰獎勵的不能重復加分,以最高級別獎勵計入加分,加分統一在筆試以后進行,即筆試成績折算后加分。
1.獲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證加2分,獲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C證加1分;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曾榮獲個人嘉獎的加1分,獲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加2分。
3.烈士遺屬和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加2分。
4.見義勇為人員加1分。
加分審查工作由招考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實行現場審查,具體實施時間和地點在“正安公安”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需現場審查加分手續的人員,需提交填寫完畢的《正安縣2023年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4,以下簡稱《加分申請表》)和能證明符合加分條件的佐證材料參加加分審查,驗原件收復印件,逾期未辦理視為放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