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縣思源實驗學校位于縣城,是目前新建的一所義務教育階段九年一貫制寄宿公辦學校。學校占地面積約60畝,辦學規模為51個教學班,2400名學生的寄宿制學校,于2015年秋季開學。學校以打造“設施一流,師資一流,管理一流,質量一流”的示范性學校為辦學目標,為實現這一辦學目標,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省教育系統國家在職在編教師中公開招聘校長1名。
一、招聘職位
普定縣思源實驗學校校長1名。
二、招聘范圍
貴州省教育系統在職在編教師。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遵循教育規律,具有履行校長崗位職責所需的理論素質和政策水平;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文字表達與溝通能力;具有較高的教學業務水平和較強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和積極向上的開拓創新精神。
(二)資格條件
1.具備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或中學教師資格,小學高級(中教一級)及以上職稱;
2.從事教育教學工作10年及以上,任正職校長3年以上或副職校長5年以上經歷(或任正副職校長累計5年以上),且取得教育行政部門校長任職資格培訓(或提高培訓)合格證書,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
4.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形象氣質好,具有較強的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
應聘資格條件中關于工作經歷、任職年限和年齡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2)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在影響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或其他不適合報考情形的。
四、聘期
對公開招聘的校長,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聘期三年;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屬本縣的退回原學校或安排到縣內缺編學校任教,屬縣外的根據本人意愿留在普定工作的,可安排到縣內缺編學校任教。
五、有關待遇
(一)招聘的校長任職期間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資享受普定縣教育系統同等職級工資福利待遇。
(二)根據聘用人員意愿,在戶口遷移、配偶調到普定縣工作、子女入學等結合本地、本人實際情況優先解決。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選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安順教育網、普定縣政府網、普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普定教育網等有關媒體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方案,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如實填寫《普定縣公開招聘思源實驗學校校長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報名時間:2015年6月3日——5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
報名地點:普定縣教育和科技局三樓會議室。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縣外報考人員,提供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教育主管部門任命的校長、副校長職務任職文件、校長崗位培訓(或提高培訓)結業證書(或市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6.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材料;
7.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8、縣級以上各種榮譽證書和業務水平、能力證明材料、教育、管理論文、論著、教育科研成果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考試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選拔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6月9日上午9:00——下午5:00,地點:普定縣教育和科技局四樓人事股。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不設開考比例。
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面試第一名且成績達70分以上進入體檢環節,若出現成績并列,臨時加試面試確定。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下一環節,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前三名(面試成績需達70分以上)按名次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教育系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將考察結果報教育系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合格后進入下一環節,放棄或不合格按名次依次遞補。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定等次及以下的人員;
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3.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經縣教育系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六)聘前公示
對聘任對象在普定縣人民政府網、普定縣教育網上進行7天的公示。
(七)辦理聘任手續
公示結束無異議的,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納入我縣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管理。
七、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普定縣教育系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縣教育系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八、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廣泛接受監督。
招聘咨詢電話:0851-38221075
舉報監督電話:0851-3822236838227337
九、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教育系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縣教育系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在招聘過程中,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縣人民政府網和縣教育網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縣教育系統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