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須仔細對照《招聘簡章》,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個人不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不能報考,否則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如因學歷、年齡及其它應備條件等不符合《招聘簡章》資格條件,在招聘各環節審查(復審)時均直接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或聘用資格;《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報考者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匯川區高橋街道公開考試招聘社區常駐干部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3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藍底照片3張;
④《匯川區高橋街道公開考試招聘社區常駐干部考生信息采集表》電子版;
⑤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和連續工作經歷證明,須提供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材料。
⑥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由高橋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負責,對照《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審查的內容包括畢業證書、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資格初審人員簽署意見。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作無效處理。
資格審查及復審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在招聘各個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如因報名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錯誤而未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6)信息錄入。報考人員經初審合格后,報考人員,將個人電子版信息現場錄入相關報名信息,信息錄入后,必須經報考人員本人現場簽字確認信息無誤后,報考人員方可離開;經簽字確認后的信息,如后面發生信息有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7)領取準考證。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于2018年4月19日9:00至2018年4月20日12:00期間,到匯川區高橋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領取準考證。若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本次筆試考試。
3、統一考試。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考生錄取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綜合評定。考生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生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